翼通:是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金融界2023年10月17日消息,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因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配货放行出站,被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以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13日11:40,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移交的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配货放行出站线索的函。经调查发现,该超载超限车辆为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的场地进行经营,并使用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的名称进行发货和过磅,该货物源头单位为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

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的违规行为。因此,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