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的变与不变(I)—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持续变革
全文摘要:“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华为30年的跨越式发展过程,实质上也是华为的持续自我变革、自我进化过程。但其各个发展阶段的关键变革活动,都是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而展开。
一 引言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由任正非创立于1987年。经过30余年的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全球领先的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是一家业务惠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30多亿用户的大型跨国企业。2018年华为销售收入达7212亿元,全球员工达18.8万人。
曾经的行业同行者,爱立信、诺基亚、朗讯、北电网络、NEC、西门子等全球跨国企业以及巨龙通信、大唐电信、中兴等国内通信企业,许多要么破产、要么被并购、要么离开这个行业,剩下的现在都排在了华为的后面。过去华为曾“用三流的产品卖出了一流的市场”,导致内外部质疑“华为的红旗到底能打多久?”“下一个倒下的会不会是华为?”“华为能完成从土狼向狮子的演进吗?” 现在,人们更想知道华为是如何从一家小微企业成长为全球最大的跨国电信企业?是如何从一家靠低价竞争的跟随型企业蝶变为引领行业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全球领导者?为什么华为在面对外部非市场因素的强大打压时也能保持定力砥砺前行?闯入无人区的华为未来挑战在哪里?
产业组织理论(IO)认为行业结构等外部因素决定企业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绩效,因而“站在风口上猪也会飞”。资源基础观理论(RBV)和企业成长理论(EGT)认为资源和能力等内部因素决定企业行动进而影响企业绩效。虽然企业的竞争优势和业务发展是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甚至某个时段外部因素起的作用更大,但是从长期来看,企业持续竞争优势以及企业长期发展更多来自企业内部因素的作用。因此,本文着重从内部要素入手,对华为的发展过程和持续变革过程进行系统分析。
在划分华为发展阶段方面,苗兆光从多个维度把华为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1987-1992年的创业阶段,1993-1997年的机会成长阶段,1998-2010年的系统成长阶段,2011年以来的分蘖成长阶段,以及2013年以来的重构成长阶段。吴春波基于价值观成熟度把华为的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时期:1987-1996年的野蛮生长期,1996-2005年的理性成长期,2005-2010年的全球发展期,2010年以来的组织变革期。本文从规模、技术和管理三个维度把华为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1987年至1994年的懵懂期,1994年至2005年的追赶期,2005年至2019年的超越期。
在对华为过去30余年的发展研究中,作者发现,华为各个发展阶段的关键变革活动,都是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而展开。可以说,华为30年来在企业文化、业务发展,客户关系,技术研发,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持续变革,都坚守着华为以客户价值创造这一不改变的初心。
表1 华为历年销售收入、海外收入占比、研发费用占比以及员工人数
年度
销售收入/亿
海外收入占比
研发费用占比
员工总数/人
年度
销售收入/亿
海外收入占比
研发费用占比
员工总数/人
1987
14
2004
313
41%
12.7%
25000
1988
20
2005
453
58%
9.9%
52000
1989
2006
656
65%
10.1%
69000
1990
2007
938
72%
10%
81000
1991
50
2008
1252
75%
8.4%
87500
1992
1
270
2009
1491
60.4%
8.9%
95000
1993
4
400
2010
1852
67%
8.9%
110000
1994
8
600
2011
2039
68%
11.6%
140000
1995
15
800
2012
2202
67%
13.5%
155000
1996
26
2500
2013
2390
65%
12.8%
155000
1997
41
5600
2014
2882
62%
14.2%
169000
1998
89
8000
2015
3950
58%
15.1%
176000
1999
120
15000
2016
5216
55%
14.6%
178000
2000
159.7
5.13%
9.3%
17000
2017
6036
49%
14.9%
180000
2001
189.5
15%
14.2%
23000
2018
7212
48%
14.1%
188000
2002
175
26.1%
16.7%
22000
2019
8588
41%
15.3%
194000
2003
221
27%
14.4%
20000
2020
8828
数据来源:2000-2019年数据来自华为年报和华为调研,1987-1999年数据来自吴晓波等著(2017)
来源:胡左浩,华为的变与不变—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持续变革,清华管理评论,第10期,2019年,2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