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是深圳调解故事电动自行车半夜尖叫扰民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何宜晓 谢水娟 文/图

“你为什么剪断我电动车的电源线?”

“是你电动车的防盗报警器一直响个不停,吵得我心慌,影响我休息!”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的李某发现自己停放在地铁站出口的电动自行车电源线被剪断,随即报警,派出所经过调查后得知是张某所为。

原来,事发当晚下了一场暴雨,暴雨过后,李某的电动自行车因电路被雨水损坏,防盗报警器出现故障,持续发出警报。这刺耳的报警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显得格外清晰。

住在附近的居民张某本是一个睡眠浅的人,当晚好不容易才入睡,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噪音惊醒,他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最终发现是电动自行车防盗报警器发出的声音。由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地铁站出口,张某不知道车主是谁,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在无奈与愤怒之下,张某用剪刀剪断了电动自行车后轮的两根电源线,试图让噪音消失。

了解事情经过后,派出所将这一纠纷委托给坑梓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李某要求张某赔偿电动自行车后轮电源线维修费和交通费,而张某则认为李某的电动自行车报警器发出的噪音扰民在先,自己出于无奈才采取这种措施,他要求李某赔偿因噪音导致的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

鉴于双方的情绪都十分激动,调解员立即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将双方分开劝说。

调解员首先对张某进行普法教育,明确指出他剪断电动自行车电源线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相关规定。

同时,调解员也向张某解释,电动自行车报警器扰民不应该采取损坏他人财物的方法解决问题,如在小区或者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报警器的声音过大,可以寻求物业管理部门的帮助,让他们协助解决。对于李某,调解员则劝说他换位思考,理解张某在噪音干扰下的无奈与愤怒。同时,调解员也提醒李某在雨天要及时将车辆停放到安全的地方。

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和普法教育下,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和不足。“万事好商量,好好说话并不难。”调解员趁热打铁,推动双方好好沟通,达成共识。

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包括电动自行车后轮电源线维修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500元,这场噪音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